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促进黄金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有效执行,进一步加强黄金实物和税票业务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上金所”)现组织开展会员及客户单位下游销售信息报送工作。报送主体为2020年1月至6月期间已提取实物黄金出库且获取上金所开具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员单位及代理客户。报送内容为上述会员及代理客户的实物黄金下游销售信息,包括下游用金企业名称、税号及对应的黄金实际销售用量。请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上金所做好以下工作:
一、2020年度1月至6月期间会员自营业务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报送工作。请已提取实物黄金且获取上金所开具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员单位填写《附件1: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表(会员自营)》,并加盖会员单位公章。
二、2020年度1月至6月期间会员代理业务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报送工作。会员单位应指导已提取实物黄金且获取上金所开具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理客户填写《附件2: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表(客户版)》,并加盖客户单位及会员单位公章。
三、汇总统计工作。请会员单位统一收集、汇总会员自营及代理客户的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于2020年8月14日前将上述纸质版信息表(附件1和附件2)邮寄至指定地址、电子表格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同时填写电子表格《附件3: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统计汇总表(代理业务)》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实物黄金下游销售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十分重要,相关数据将传递给税务部门。本次为首次报送,此项工作今后将每季度定期开展,报送内容为当季度实物黄金下游销售信息,内容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数据的报送截止日期依次为1月、4月、7月及10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四、请会员单位填写附件4《回执单》,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回执单在2020年8月14日前邮寄至指定地址。
特此通知
附件2: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表(客户版)
附件3: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统计汇总表(代理业务)
附件4:回执单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中路99号717室
电话:021-33662109
电子邮箱:zhangyuan@sge.com.cn
上海黄金交易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