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上金所”)增值税涉税管理信息系统自2019年上线运行以来,利用集中交易平台的优势,推广信息控税的理念,持续采集用金量数据信息,不断加强黄铂金实物和税票业务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涉税企业实物用金量申报工作非常重要,请会员单位高度重视,配合上金所组织开展2023年度用金量申报工作(包括会员自营及代理业务)。
1、会员自营业务年度用金量申报:请会员单位于2023年1月4日起登录会员服务平台,完成会员自营业务2023年度用金量申报工作,填写《附件1:2023年度用金量承诺函(会员自营)》,并上传。
2、会员代理业务用金量申报:会员单位应指导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的涉税代理客户填写《附件2:2023年度用金量承诺函(客户版)》,并通过会员服务平台逐户上传,完成2023年度会员代理业务用金量申报工作。
3、代理客户的实物用金量信息应在会员单位处报备,会员单位在采集过程中,应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客户用金量申报相关数据及内容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负责,并在承诺函中加盖会员公章。
4、用金量申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与涉税主体的实物交割增值税发票业务直接相关。各会员单位应在2月28日前完成自营及代理业务2023年全年度的实物用金量信息采集工作。
5、上金所已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联络机制,上金所将涉税企业申报的年度用金量数据同步报送给税务部门。
会员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请填写附件3《回执单》,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回执单在2023年1月19日前按以下地址邮回。
附件1:2022年度用金量承诺函(会员自营)
附件2:2022年度用金量承诺函(客户版)
附件3:回执单
上金所财务部开票室联系方式:
电话:021-33128814
传真:021-33662122
收件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69号上海黄金交易所开票室
上海黄金交易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