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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告exchange announcement

交易所公告

关于强化会员突出风险事项管理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0-12-10

各会员单位:

今年以来,深圳市黄金资讯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壹牛黄金现货销售有限公司等会员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受到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上金所”)严肃处理。上述事件暴露出个别会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消极履行会员义务等问题。为强化会员突出风险事项管理,维护市场健康发展秩序,现根据黄金市场监管法规及上金所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坚决恪守合法经营底线,自觉维护黄金市场秩序

会员应坚持稳健、审慎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法规禁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私设非法交易平台、以黄金理财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和恐怖融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走私、造假售假等;未经允许不得以上金所名义或使用上金所标志标识开展业务宣传;不得伪造上金所票证、印章和资质证明文件等。

会员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上金所声誉、对黄金市场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上金所将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对个人给予市场禁入处分,移送或通报给其他有权机关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会员资格管理要求,自觉履行会员报告义务

会员应严格遵守上金所会员资格管理要求,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应报告上金所重新审核会员资格。严禁对会员资格或交易席位进行发包、出租、抵押;严禁私下或变相转让会员资格及炒买炒卖行为;会员应自觉履行会员基本义务,如遇《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2019修订版)》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应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和持续报告义务。

会员未严格履行或不履行报告义务的,一经发现上金所将立即通报批评,并从严从重处理。会员私下或变相转让会员资格,对抗上金所管理要求的,将给予限制业务、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处分;对于拒不整改的,上金所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三、切实履行代理业务管理职责,自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会员应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代理客户尽职调查义务,确保代理交易资金结算账户专门用途,不得占用挪用代理客户资金、欺诈客户。会员应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承担客户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代理客户信息安全和商业秘密,不得以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等为由,推卸代理客户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和投资者保护义务。如发现代理客户涉嫌参与违法违规活动或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应拒绝接受委托、暂停提供交易服务或者终止与客户的委托代理关系,并向上金所报备。会员应当严格按照上金所规定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变相超范围经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编造或故意传播信息误导客户。

会员未能严格履行代理客户管理职责、超范围经营上金所业务、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经查实上金所将视情形轻重给予监管谈话、限制开户、暂停代理业务、取消代理业务资格或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四、全面加强内部合规管理,自觉配合上金所执行监管措施

会员应针对上金所业务建立内部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机制,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人员与设施,承担尽职调查、异常交易行为监测、协同自律监管工作等责任。会员应积极配合上金所执行监管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不得为上金所认定的市场禁入者参与上金所业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包括参股、任职、交易等)。

会员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不善,不配合执行上金所监管措施的,上金所将视情形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示、暂停相关业务或取消相关业务资格等处分。会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员代表、合规专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会员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上金所将视情形轻重采取单处或并处书面警示、监管谈话、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市场禁入等监管措施。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会员遵照执行。





上海黄金交易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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