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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延期交收合约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和客户限仓额度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5-09-12

各会员单位:

       为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根据当前市场风险状况,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所将调整延期交收合约保证金水平、涨跌停板和客户持仓限额,具体内容如下:

        一、    自2013年1月8日清算时起,Au(T+D)、Au(T+N1)和Au(T+N2)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2%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从9%调整为7%;Ag(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5%调整为13%,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从12%调整为9%。

        若在2013年1月7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调整的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二、    自2013年1月14日起,Au(T+D)、Au(T+N1)和Au(T+N2)合约个人客户限仓额度从200千克调整为500千克;Ag(T+D)合约个人客户限仓额度从2000千克调整为5000千克,机构客户持仓限额从10000千克调整为20000千克。调整后的各延期交收合约客户限仓额度见下表(单位:千克):

 

客户类别

Au(T+D)

Au(T+N1)

Au(T+N2)

Ag(T+D)

机构客户

1000

1000

1000

20000

个人客户

500

500

500

5000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客户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调整保证金收取比例,并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确保市场稳定健康运行。


上海黄金交易所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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