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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员及客户单位报送2020年第三季度下游销售信息的通知

来源:

2020-10-15

各会员单位:

作为进一步强化黄金实物和税票业务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实物黄金下游销售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已于今年8月份开展并运行,本年度上半年相关数据已传递给税务部门,在此感谢广大会员及客户单位对统计报送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针对今年第三季度下游信息的报送工作,报送主体为季度内已提取实物黄金出库且获取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上金所”)开具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员单位及代理客户;报送内容为上述会员及代理客户的实物黄金下游销售信息,包括下游用金企业名称、税号及对应的黄金实际销售用量(千克);报送截止日期为10月27日。

自今年第三季度起,下游销售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将以季度为周期,每季度定期开展,报送截止日期为本季度结束后次月的第15个工作日。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上金所做好以下工作:

一、2020年度7月至9月期间会员自营业务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报送工作。请已提取实物黄金且获取上金所开具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员单位填写《附件1: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表(会员自营)》,并加盖会员单位公章。

二、2020年度7月至9月期间会员代理业务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报送工作。会员单位应指导已提取实物黄金且获取上金所开具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理客户填写《附件2: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表(客户版)》,并加盖客户单位及会员单位公章。

三、汇总统计工作。请会员单位统一收集、汇总会员自营及代理客户的下游销售信息,务必做到代理客户涉税群体全覆盖报送,并填写《附件3: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统计汇总表(代理业务)》。请于2020年10月27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版信息表复印件以及附件3的统计汇总表复印件邮寄至下列指定地址,三个附件对应的excel版本电子信息表和汇总表请发送至下列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原件由会员单位留存。如涉及会员单位或代理客户因相关原因不能报送下游信息的情况,请填写附件4《未提供下游企业销售信息名单汇总表》,并附上情况说明。

前期,我们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对附件中的表格做了相应优化,请下载此通知中的附件为准。同时,为了便于数据统计和信息传递,请在发送上述附件1、2、3、4 excel版本表格的基础上,将盖有公章的pdf版本一并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

四、截止至10月27日前未报送下游销售信息且不提供任何理由的企业名单将会同步传递给税务部门。

五、请会员单位填写附件5《回执单》,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回执单在2020年10月21日前邮寄至指定地址。

六、统计报送实物黄金下游销售信息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再次感谢广大会员及客户单位对此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表(会员自营)

附件2: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表(客户版)

附件3: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统计汇总表(代理业务)

附件4:未提供下游企业销售信息名单汇总表

附件5:回执单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中路99号717室

电话:021-33662109

电子邮箱:zhangyuan@sge.com.cn



上海黄金交易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