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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规则RULES

会员应如何开展反洗钱工作(2022更新版)

来源:时间:2022-09-23

2017年9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贵金属交易场所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贵金属交易场所、交易商应当积极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上金所”)会员作为交易商应当积极履行反洗钱义务。为防范贵金属市场洗钱风险,更好地指导会员开展反洗钱工作,现就会员反洗钱工作中的重点事项梳理如下:

1、认真学习并严格履行反洗钱相关制度要求

现行反洗钱相关制度包括: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贵金属交易场所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18号)

《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实施办法》(上金交发〔2022〕59号)

《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自律指引》(上金交发〔2022〕58号)

*上金所制度可在上金所官网“制度与规则”中查询和下载。

2、建立内控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反洗钱岗位人员

会员应建立健全内部反洗钱工作管理体系,明确反洗钱工作具体落实部门、负责人和合规专员,建立反洗钱管理制度,并向上金所提交《反洗钱工作指定联络人表》。

*发生联络人员变更的,应重新填写并向上金所报备。

3、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会员需填写《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尽职调查信息表》,完善基本身份信息、经营信息、主要股东信息、受益所有人信息、异常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会员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应当采取相应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客户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客户申请开立上金所黄金交易账户的,会员应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适用)。会员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不得允许客户借用他人账户办理业务。

会员应关注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国家有权机关公布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等,不得与名单上的任何实体、组织或者个人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

4、建立交易监测体系,及时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会员开展上金所业务时,应避免使用现金交易。

根据银发〔2017218号的规定,各类业务中使用现金交易的,与客户当日单笔现金交易或者明显存在关联关系的现金交易累计达到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应当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会员应建立对可疑交易的监测和防控机制,有效识别本单位可能存在的可疑交易行为类型。如出现可疑交易情况,会员应当在确认可疑交易后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5、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与保密

会员应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会员应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6、积极参加反洗钱培训,做好市场宣传

积极参加人民银行、上金所组织的反洗钱培训活动,并逐步完善内部员工反洗钱培训体系;

采取有效方式(如悬挂条幅、电子屏、信息推送等)向客户进行反洗钱宣传。

*宣传和培训活动需注意做好必要的留痕,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7、报送反洗钱工作年度报告

会员应根据上金所的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反洗钱工作整体情况及机构概况、反洗钱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反洗钱法定义务履行情况、反洗钱工作配合与成效情况等。

贵金属行业反洗钱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所有会员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认真履行制度要求,共同推进贵金属市场稳定、健康发展。